在广大股东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农商银行”)2021年度各项业务稳健发展,经营效益稳中有进。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2021年度股份分红事宜通告如下:
一、分红对象
2021年12月31日登记于清远农商银行股东名册的股东。
二、分红率及分红方式
依据股份分红相关政策,2021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同时派送股票0.28股(含税,每户股东派送股票总额为整数股,不足壹股的不派送)。自然人股东分红收益(含现金红利及送股)由本行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并从相应分红账户代扣代缴。
三、分红时间
2022年4月28日。
四、查询方式
各位股东分红次日可到清远农商银行辖内各营业网点或致电0763-3665196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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