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萧山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2011年度分配方案经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现公告如下:
1、根据浙江同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结果,2011年度当年利润按净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后,以股本金总额(含资格股和投资股)为基数,按15%的比例向股东分配红利,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由本行代征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2、本行已于2012年6月21日将2011年度现金分红发放至股东分红账户。本行股东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金证及分红存折到本行各网点查询、打印。
浙江萧山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2011年度分配方案经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现公告如下:
1、根据浙江同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结果,2011年度当年利润按净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后,以股本金总额(含资格股和投资股)为基数,按15%的比例向股东分配红利,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由本行代征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2、本行已于2012年6月21日将2011年度现金分红发放至股东分红账户。本行股东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金证及分红存折到本行各网点查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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