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我行定于2016年4月1日发放2015年度股份红利以及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将股份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配对象
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2月28日在册的全体股东。
二、分配方式
(一)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股(四舍五入)。
现金红利以自动转账形式划入股东指定的分红账户,转增股份转入股东的股份账户。
(二)按照国家税法规定,自然人股东现金红利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20%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我行代扣代缴。
有关详情可亲临本行营业网点或致电0750-3168019垂询。
特此公告。
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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