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
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5年度股金分红已完成账务处理,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红对象:2016年10月13日止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二、股金分红方案及实施情况:
(一)转增分红比例5%,即每20股分红1股,不足20股时不分红,转增股份记入本人名下的股金账户;
(二)现金分红比例12%,其中税后分红比例8.6%,所得税比例3.4%。企业法人股金红利所得税汇入企业单位结算账户自行申缴,自然人股金红利个人所得税由本联社代扣代缴。税后现金分红区分以下情况实施:
1.对于同意用税后现金分红款项认购待处置股金的社员,税后现金分红款项不支付给股东,而是按2.6元/股的价格折算成股份增加其持股额度,增加的持股额不参与2015度分红,节余的尾零金额汇入到本人结算账户。
2.对于不同意用税后现金分红款项认购待处置股金的社员,税后现金分红款项直接汇入本人结算账户。
(三)追加认购待处置库金的实施情况
对于自愿追加认购待处置库金的老股东,追加认购的股份记入本人股金账户,不参与2015度分红。
各位股东可持本联社的股金证到全省农商行、农信社营业网点补登股金证,请互相转告。
咨询电话:0596-7891518
特此公告。
南靖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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