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武汉农商行”)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现将本行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
1. 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并送红股0.3股(含税)。
2.利润分配对象:截至2016年5月17日下午16:00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营业时间结束时在该中心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并以该时点股东所持股份数额作为利润分配基数。
3. 利润分配实施时间:现金股利从2016年5月18日开始派发。
红股待监管部门批准后,由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根据股东持股数,按送股比例自动计入帐户。送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按零碎股份数量大小排序(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计算机系统随机排序),按照排列顺序依次登记为1股,直至全部红股派发完毕。
自然人股东分取现金股利和红股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本行按20%的税率(红股以每股1元作为基数计税,连同现金股利应缴税金一并从股东应分配的现金股利中扣除)代扣代缴, 扣缴税后,自然人股东每10股实际派发现金人民币0.9元;法人股东分取现金股利和红股所应缴纳的税金应自行申报缴纳。
二、2015年度现金股利领取事项
(一)现金股利领取地点: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汉口服务部),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070号西马路财富大厦一楼105室,市内乘公交至汉口西马路站下车即到。
(二)现金股利领取时间:从2016年5月18日上午9:00开始领取。
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汉口服务部)营业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及周五下午不营业。
(三)自然人股东领取办法
1.已持有本行股利发放专用银行卡的自然人股东领取办法
自然人股东已持有本行股利发放专用银行卡的,无需前往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汉口服务部),本行将委托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汉口服务部)统一通过转账方式将2015年度现金股利(税后)发放至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股利发放专用银行卡中。自然人股东可在2016年5月18日后,在本行各营业网点、自助银行或登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进行2015年度现金股利款项到账查询。
2.尚未办理股利发放专用银行卡的自然人股东领取办法
自然人股东尚未办理股利发放专用银行卡的,股东本人可先到本行任一网点开立本行储蓄卡后(如已有本行储蓄卡则无须再行开立),再至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汉口服务部)办理股利的转账发放手续:
(1)股东本人领取的:
股东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托管账户卡和股权证持有卡原件。
(2)股东授权他人代为领取的:
股东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东托管账户卡和股权证持有卡原件;
代理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本人签字并捺手印,格式见附件1)。
(四)法人股东领取办法
法人股东领取2015年度现金股利,应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前往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汉口服务部)办理领取手续:
(1)经最近一年年检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其他注册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最近一年年检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托管帐户卡和股权证持有卡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在职证明(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2);
(5)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需将正反面复印于一页A4纸上);
(6)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格式见附件3);
(7)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法人股东领取股利账户信息说明(应提供在武汉农商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见附件4);
(9)经审计或财政机关核定的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如无审计报告,则提供2015年度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与骑缝章)。
三、联系方式
(一)本行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先生 曹先生
电话:027-85498528
网址:www.whrcbank.com
(二)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汉口服务部)联系方式
电话:027-82754667转分机2001
网址:www.china-wee.com
特此公告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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